評選規則

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告

一、 評選辦法
評選分為資格審查、初選與決選。 資格與文件格式審查:於受理報名截止後由國研盃 i-ONE 儀器科技創新獎工作小組進行資格與文件格式審核。通過資格審查者可參與複選。 初選:由評選委員會依據參選作品之創意性、學理運用性、可實現性等項目進行綜合評選,擇優錄取入圍作品。入圍作品將於 9 月 1 日前公告於本中心網頁,並通知參加決選。 決選:參加決選之作品,依通知書指定日期至本中心進行口頭報告與詢答。參加儀器創意競賽者,應另備妥作品海報與實體展示。評選委員會擇優評選出各組前三名與佳作作品。若各獎項無適當作品,評選委員會得以從缺處理。 證書發放原則:通過資格審查者發給參賽證書,惟入圍或得獎者以最高榮譽獎項頒發單一證書。

評選項目 評選重點 配分比重
中學組 專上組
A.創意性 儀器創新性 40% 40%
B.學理運用性 1.運用原理敘述
2.運用正確性
40% 30%
C.可實現性 1.現有技術達成度
2.材料元組件可取得性
3.合理成本分析
20% 30%

二、 公開表揚與頒獎
得獎作品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,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。